古龙笔下的武侠人物自述身平

作者:转载发布时间:2011-03-06

我叫陆小凤

我的家在村东头的破庙里,我一个人住在那里已经八年了。我从小患有麻疯病,人们都怕我,暗地里叫我小疯。我不知道我姓什么,但我总站在村东头的路边观望来往的剑客,我很羡慕他们,希望有一天能加入他们的行列。有一天,一个姓古的大侠走过,我给他倒了碗水。他没嫌弃我,他很同情我,他说:你总守在路边,你就姓陆吧,总有一天你会名扬天下的。

从那天起,我就姓陆了,但人们还叫我小疯。

要知道日子是很无聊的,除了偶尔犯病,大部分的时间我都很无趣。村子里新修了一条通往城里的马路,很多人都去城里淘金去了。我也想去,但我不知道进城后我该怎样活下去。据腰缠万贯、从城里回来的金家空空说,只要运用好两根手指,发家是很容易的,他和师弟精精都是这样富起来的。

我很羡慕城里的荣华富贵。没事的时候我就烧一大盆热水,切几片雕牌肥皂放里面,用两根手指去夹。刚开始的时候,我很慢,每每把手指烫出大泡,为此我还偷偷地哭过。但我实在太想去城里了,我一个劲儿地苦练,终于有一天练成了。我好不得意,在一个月冷如银的夜晚,我独自过瘾,用双指去夹蚊子的左脚,恰好被梦游的李姓诗人看到,他竟写下了“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的句子赠我。我好不高兴,就把我的这一手功夫取名为“灵犀指”,我也改名为陆小凤。

花满楼回忆录

据奶妈说,我生下来时,嘴里是衔着一朵花的。至于是什么花,我问了好多次她也不说。直到有一天,我威胁她说,她若再不说,我就不吃她的奶,要胀死她。她才极不情愿地告诉我:当初我嘴里衔的是一朵狗尾巴花。KAO,早知如此,我还不如不问了呢,这让我怎么向崇拜我的MM们交待。

小时候,我的眼睛很亮,象天上的星星;我的耳朵很好使,能听到花开的声音;我的鼻子很灵敏,奶妈炒菜时,常让我去闻她爆锅的味道,然后问我哪个菜咸了,哪个菜淡了,我从来没说错过。

人们都很佩服我,包括金家的人厨子,他和杨过杨大哥关系不错的,郭二姑娘过生日时他也送去了一份厚礼。那次,本来我也想去的,可还没等出门,就碰到了游方的古和尚。他看了我的面相,批了我的八字,然后说我天资聪颖,慧欺三世,必定早亡。

爹和娘吓坏了,求他救我。他收了我家三斗金子,然后一摸我的眼睛,说:这样就行了。

从此以后,我什么也看不见了,自然也没去给郭二小姐祝寿。但我不恨那个姓古的和尚,因为我毕竟能活下来了。缤纷的世界还留在我的记忆里,我还记得那炫丽的色彩。我的耳朵和鼻子更加的灵敏,我已经满足了。

西门吹雪自述

我是长安城西门一个杀猪的屠夫,因西门就我一家商号,大家便叫我西门。

我有一个与众不同的习惯,人家都用刀杀猪,惟我偏偏用剑。那真是一把好剑,是金家的精精从灭绝师太那里偷来的,50两金子卖给了我。据说那剑叫倚天剑。

我每每杀完猪,看猪血在剑尖凝聚,闪着一弘碧色,心情就有说不出的爽。偶尔我长出一口气,吹落剑尖的血珠,就有无数少女为我倾倒,她们叫我西门吹血。

不巧的是,那阵子长安城中正在清查私屠滥宰,虽然我束起了头发,穿上了白大褂,但那群狗日的说我没有卫生防疫许可证,不许我再杀猪。

我无事可做。在飘雪的季节里,我怔怔地站在院中,我的宝剑已无血可吹。看雪花慢慢地飘落剑尖,我轻轻地将它吹去。

从此以后,我改名为西门吹雪。

老实和尚口录

我从小无父无母,是在金山寺长大的。开始师父叫我江流,后来他给我剃光了头,叫我玄奘,再后来我听说我姓陈。

还有人说我是金蝉子转世,让我和一只猴子、一只猪、一个黑脸怪物和一匹马去大话西游。KAO,我才不去呢,当我傻啊。一路上,镜头全让猴子抢了,美女全让猪抱了,实惠都让黑脸怪物捞了,我反倒变成了一个地地道道的摆设。就算把经取回来封我为旃檀佛,那又怎么样?既已成佛,还不是得四大皆空?

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里,我逃了。我的理想是做一个游侠,最起码也应该是一个游方的和尚。但我的功夫实在是不高,经常受别人欺负。总算达摩还有点良心,念在昔日同窗的份上,派人给我送来两本书:《易筋经》和《达摩剑法》。

要不是遇上那个姓陆的疯子,我想我会成为当今武林第一高手的。这就是所说的生不逢时吧,我若不逃到凡间,必受那只猴子折磨;我逃到凡间,就无论如何也躲不过那疯子。当年,观世音化成一个姓古的相师已经把这件事告诉我了,但我偏偏还要挣扎一下。唉,既生瑜,何生亮。

不过我还是宁愿和疯子在一起。

我是李寻欢

我的兵器是刀,以我为主角的书却起名为《多情剑客无情剑》,我不知道这是为什么。这大概就是古大侠对我命运的预言吧。我也知道这是我最大的弱点,但我无法避免。

 很多事情我都无法把握,就象我对诗音的爱。开始我以为我是爱她的,就是所谓的青梅竹马吧。可是后来,我长大了,就出去闯江湖,见的世面多了,美女也见多了,才发现,对诗音就只能说是一种欣赏,不是欣赏她的美貌,而是欣赏她的性格。诗音很有内涵,很坚强,什么事都埋在心里,不会撒娇,不会矫情。可这并不是什么好事,男人通常只是娶他们可以接近的、可以亵玩的女人。所以,这时,我只是欣赏她,远远地欣赏。

 后来,龙啸云出现了,诗音嫁给了他。

 再后来,我离家出走了。再再后来,我发现,我原来是真的爱诗音的。她也是真的爱我,只是她的性格让她然无法说出口,又对我太失望,找不到她爱的人所以找了一个爱她的人。

 我很后悔,然而一切都太迟了。我只能不停地刻诗音的雕像,刻了丢掉,然后再刻。我知道我的手不能停,我已经是在为记忆而记忆。就象那次,与上官金虹决战。我明知那撮头发不是诗音的,但我还抑制不住我的思绪,千里奔波,只为看她一眼。

 我用我的一生去验证我是一个剑客。

郭嵩阳日记

在百晓生的兵器谱上我排名第五,嵩阳铁剑在那个时代也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我当然骄傲,因为我有骄傲的资本。

 我喜欢漂亮的MM,就像一个人喜欢他的房子、他的跑车、他的money。我还喜欢荣誉,虽然我不想承认那是沽名钓誉,当然事实上可能正是。认识林仙儿没多久,我感到我的身体愈来愈虚弱,去了几家医院做血检、尿检,结论都是一样的,我得了“爱死病”。那段时间和我接触的女人只有林仙儿,我很奇怪,为什么她没事。通过上网查询,我才知道这种病本来就来自非洲的猩猩,他们只是携带者,却不会受伤害。这也是我的不幸。

 我知道我要不行了,我时日无多。在我们的那个年代,自杀是不能土葬的,据说灵魂来世还不能超生;我更不能让人知道我是因花柳病而死的。我必须得拯救我自己,就像拯救大兵瑞恩一样。

 那天,从林仙儿那知道李寻欢要和荆无命决战,我太高兴了,我的机会终于来了。用兰花拂穴指点倒了李寻欢,我替他去了。在此,我有三条理由值得骄傲。一、我虽然在百晓生的《胡不死》兵器谱上排名第五,却能让排名第三的人倒在我的手上——当然不能排除他是故意的,但我宁愿相信是我麻痹了他;第二、能死在荆无命的手上,是我的荣幸,毕竟他也算是一代剑客,最重要的是这样掩饰了我的真实死因;第三、我为李寻欢而死,他得铭我一生,我在那边的香火钱是就不用愁了,贿赂一下天堂的首相,说不定我还能混个齐天大圣当当。

 当我的臭皮囊抱剑挂在悬崖上,当你们知道了我的真实死因,你们还能说我*吗?

阿飞的话

我是一个弃婴,从不知道父母是谁。我从小与狼、狐为伍,却无法像萧十一郎那样放开心胸。我知道我有心理疾患,但据最新的数据显示,国人有精神类疾患的都达到1600万人了,也不在乎多我一个。

 我一直怀疑李寻欢是我father,要不他干吗对我那么好?我问过他两次,他不承认,还说我是小孩子异想天开。但我一直怀疑。有一次,我私捡了他的一根头发去做DNA,但被告知没有母亲的细胞无法定性。后来我怀疑林仙儿是我mather,要不然像她那样的人阅尽天下男人,为什么惟独拒绝我?她越拒绝我,我越想接近她,只为偷她一根头发。但她实在是太精明了,我想尽一切办法都没有得手。你们说象林仙儿这种女人我都想去认亲,是不是有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