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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杀

楔 子

赌局又开始忙碌了起来,尤其是负责管理资料的孙老夫子,忙得想回去吃一顿他女儿做的晚饭都没有时间,因为号称近三十年来,江湖中最刺激的一场追杀行动已开始。

对于这一次追杀,至今各地都已经有人来打听赌局接受赌注的盘口,所以有关这次追杀行动中两个人的资料,也纷纷自各地涌来。

这两个人当然都是名人,追的一方是新近才入刑部当差的程小青,据说他最近几乎因为一件冤狱而遭处决,所以才下决心,入刑部,管世间所有的不平事,捉罪犯归案,为冤情昭雪。

有关他的资料大致是这样的:

姓名:程小青。

年纪:二十五。

特长:自幼喜爱狩猎,所以视察力极佳,反应极快,而且善于在野外求生。

武功极杂,出手一击,极少失误。

用左手,右手已齐腕断去。

家世:父名程元,人称“八臂神龙”,乃西北大豪,各门各派的兵刃武功都曾练过,壮年死于中风。

母名关玉仙,即“生裂虎豹关玉门”关二先生之妹,人称“三姑奶奶”,与人交手时,骁勇刚猛,犹在关二先生之上,在西北一带,威名远震。

程小青追杀的一方,不但是横行天下的大盗,也是武林公认的奇才,个性却很孤独,经常一个人露宿在野外。

这个人姓白,名荻,又叫做白荻花,作案之后,通常都会留下一枝白色的荻花作为标志,所以也只有在荻花开放时那短短一段时日中,他才出来作案。

有关他的资料,大致是这样子的:

姓名:白荻、白荻花。

年纪:不详,约二十五。

家世:不详。

特长:传说中,自幼即与狼群为伍,对旷野中所有的一切都了如指掌,生存力极强,与传说中的萧十一郎有几分相似。

武功怪异,耐力极强,又一次曾经逃入乱山中,和追捕他的二十九名高手抗拒了三日三夜,结果仍然逃脱,追捕他的高手,却有二十一人死在乱山里,经此之后,江湖中人再也不愿提起追杀他的事,参与那次行动的人,生还之后,立刻全部洗手归隐。

特性:作案时只对豪门下手,只取珠宝红货。

讲究衣着,在旷野中仍然保持仪表修洁,有人曾经形容:“又一次我们在追捕他两天之后看见他,他看起来居然还象是刚准备去赴宴的贵宾一样。”

这两个人,可以说是旗鼓相当的武林奇才,所也这一次追杀的行动,从一开始就已轰动江湖。

综合了各方面的资料,赌局最后决定的盘口是——一比一。

对于这次的成败胜负,谁都没有把握。

第一章 必胜之战

秋,深秋,木叶萧萧。萧瑟的秋风穿林而过,听起来就象是刚从仇人咽喉间划过的刀锋一般。

山间的小路上落叶满径,秋林中杳无人踪,连鸦群都飞得一只不见,却有一个人高卧在一棵枣树的枝桠间,手里倒吊着一只羊皮酒袋,风吹木叶,簌簌的动,他的人仿佛也在随风摇曳。

一个顶秃如鹰,目光也锐利如鹰的人,却有一只猎犬般的鼻子,一只狡兔般的耳朵,一个如骆驼般的胃,和一只狒狒般强而有力的大手。

他的情人胡大小姐曾经形容过他——

“这个人就象是很多种野兽混合成的,人的成分反而很少,也许只有一张嘴,因为只有人的嘴才有这么好吃,而且吃得这么挑剔。”

对于这种评论,他从来不予反驳争辩。

——一个男人如果要和女人争辩,就好象要和一条狗抢肉骨头。

这个人当然就是卜鹰。

山路上居然又有人来了,一个穿着一身白色衣衫的年轻人,百衣如雪,一尘不染,背后斜背着一柄乌黑剑鞘的长剑,配着同色的丝绦,和一双用硝过的小牛皮制成的黑色短靴。

这个看起来就象是个春秋佳日在仆从陪伴下出来行猎的贵公子,可是他的神情却极谨慎,行动更轻健矫捷,走在干枯的落叶上,发出来的声音决不会比一只松鼠大很多。

他的目光更锐利,也跟卜鹰一样,看起来就象是一只鹰。

他很快就看见了卜鹰。

魁伟的身子穿着件软软而贴身的黑丝长袍,赤足上套着只带着异样光泽的多耳凉鞋,手里一袋羊乳酒,像一片云一样斜卧在树梢。

这么样一个人会是谁?

年轻人笑了,笑容纯真而带着稚气,在一张饱经风霜的脸上,骤然出现这种笑容,就象是乌黑云层中忽然出现了阳光。

“卜先生?”他问,“卜鹰?”

“是的,我就是卜鹰。”懒洋洋地喝了口羊乳酒之后,卜鹰才反问,“白荻?白荻花?”

“是。”

卜鹰大笑:“你一眼就认出了我,我也一眼就认出了你,看来我们两个都可以算是名人。”

“尤其是我,最近好象更有名。”白荻苦笑,“如果阁下是在这里等着我的,我也不会奇怪。”

“我为什么要等你,难道我还想拿着你的人头去领赏金?”

他把羊皮酒袋抛给了树下的年轻人,酸酸的羊乳酒,一下咽喉,就变成了一道烈火。

“我只不过是来看看的。”卜鹰说。

“看什么?”

“看人杀人,看杀人的人。”卜鹰说,“那都比杀人有趣的多。”

“这里有人杀人?”白荻问,“这里有杀人的人?”

“现在没有,很快就有了。”

“有杀人的人,当然就有被杀的人。”

“当然!”

“你看我象哪种人?”

“我看不出。”

卜鹰接过年轻人抛上去的酒袋,又喝了两大口。“我只看得出这里是个好地方,无论要杀人还是被杀,都是个好地方。”

“你还看出了什么?”

“我若是被人追杀,逃到这里,一定会停下来,因为前面的那段山路很难走,能进到这里来的人,绝不会太多。”

“非但不会太多,甚至可能只有一个。”

“所以我就会等在这里,先观察好地形和地势,选择好一个一出手就能制敌机先的地方,先取得优势,”卜鹰说,“高手决胜,这一点是很重要的。”

“然后呢?”

“然后我也许会设下一些小小的陷阱,兵不厌诈,在生死之战中,更不妨用一点手段。”卜鹰说,“这也是兵家常事。”

“所以你并不想管这件事。”

“我说过,我只不过是来看看的。”卜鹰说,“所以从现在开始,你不妨把我当作一块石头,一段树枝,你尽管做你自己要做的事,就好象根本没有我这个人存在。”

白荻立刻用一种很肯定的态度说:“好,我相信你。”

暮云四起,升于脚下,天色已渐渐暗了。

卜鹰早已闭上眼睛,仿佛已睡着,白荻做了些什么事,他好象真的完全不知道。

可是现在他却忽然问白荻:“你已经准备好了?”

“嗯。”

“现在你对这一战已经有几分把握?”

“现在我只想喝口酒。”

“庆功酒?”

“对,庆功酒。”

“决战之前,先喝庆功酒。”卜鹰问,“难道你已经有了必胜的把握?”

白荻微笑,喝酒。

“你会不会低估了你的对手?高估了自己?”

白荻带着微笑,很平静地说:“我这一生,如果有一次把这一类的事估计错误,只要有一次,现在我早就已是个死人了。”

高手决战,如果高估了自己,低估了对手,无论在任何时候对任何人来说,都是种不可原谅的致命错误。

卜鹰看着树下的年轻人,眼色中带着种非常奇怪的表情。

“那么现在你就等着杀人吧。”卜鹰说,“我相信要杀你的人已经来了。”

第二章 魔刀复出

树林里这块空地,大约有两三丈方圆。这里的树木也不知是因为被人砍伐,还是受不到阳光雨露,幼小时就已枯死。

空地上积满了落叶,如果不是高山上很少雨水,恐怕早已变成一片沼泽。

对于这一类的地方,白荻显然很熟悉,片刻间他已在这里做好了七八个陷阱。其中有模仿猎人捕鸟用的弹枝、有埋在落叶下的尖石或坑洞,虽然都是些很简单的陷阱,可是在高手决战时,每一处简单的陷阱都足以致命。

高手决战,身子只要在一刹那间失去平衡,就给了对方一击致命的机会。

白荻选了棵高树,站在树下,背后的剑柄已经调整到最顺手的角度。

这里也正是这块空地上地势最好的地方,背对着光源,不致让落日的余光刺眼,人顺着风向,可以让出手的速度更快。

每一个细节他都计算的很精确。最重要的一点是,现在他已经定下了心,沉住了气,而且已经尽力把体力恢复。

程小青虽然是追捕者,可是在这种情况下,难免会有些心浮气躁。

所以他可以等。

以逸待劳,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是制胜的必要因素之一。

这时候他当然也已听见了程小青的脚步声。

程小青的脚步声居然很慢、很沉稳,显然是一步步慢慢走上来的。

在这种情况下,他居然还能沉得住气。

他好象并不急着追上白荻,也不怕白荻听见他的脚步声。

这个可怕的对手,心里究竟在打什么主意?

看来他远比白荻估计中还要可怕得多。

低估了自己的对手,这一点就是个致命的错误,白荻心里反而有些不安了。对即将面对强敌的人来说,这也是种不好的征兆。

就在这时候,他听见了一种很奇怪的“沙沙”声,就好象渔夫在海面撒网的声音一样。

白荻想到他是在什么地方听到过这种声音的,却想不到这里居然真的有人在撒网。

一片巨大的鱼网,就象是一片乌云般从半空中落下来。这一片空地和四周的树木,竟都在这面巨网的笼罩下。

白荻身子窜出,想从网底窜出去。

他的反应一向很快,动作更快,可惜这次却慢了一步。

它的人还未窜出网底,前面已经有一片刀光在等着他。刀光密不透风,刀势连绵不绝,用的竟仿佛是昔年东方魔教的独创刀法“如意天魔连环式”,刀法虽然还未练成,威力已足够让任何人都无法越雷池一步。

白荻立刻被挡了回去。

一挡回去,就被巨网罩住,只听见一个人在鼓掌。

卜鹰在鼓掌。

“太湖三十六友,撒网的手段果然高明,难怪有一网打一千八百八十斤湖鱼的惊人纪录。”卜鹰道,“只可惜白荻花走遍天下,太湖群渔中的人居然连一个都不认得,否则也不会象鱼一样落网了。”

白荻居然就在网中找了个地方坐下来,居然还是面不改色,反而对也在网中的卜鹰笑了笑。

“网本来就在,我不入网谁入网?”

“有理。”

“何况你可不是特地来看我入网的,这次你想必又赢了一注。”

“一面看看,一面赌赌;若是只看不赌,岂非无趣得很?”

“有理。”白荻微笑,“只可惜最有趣的事你没看到。”

“最有趣的是什么?”

“是魔刀。”白荻说,“如意天魔,如意魔刀,横扫天下,绝代天骄。”

“好一把刀。”

“端地是好一把刀。”

“幸好我也已看过了,”卜鹰说,“程小青程大官人用的虽然不是昔年那一把横扫天下的‘小楼一夜听春雨’,可是他的刀法我总算见过了。”

白荻又笑,大笑。

“你见过了?你见过了什么?”白荻说,“昔年魔教教主以一柄‘小楼听雨’纵横天下,独创如意天魔连环八式,每式三十六招,每招一百零八变,招中套招,紧扣连环,第一刀劈下,就让人再也没有喘息的机会。”

他大笑问卜鹰:“你说你已见过了,你见到了什么?”

卜鹰苦笑。

程小青忽然开口,冷冷地说:“你们若是要看一看我的刀法,那也容易。”

程小青的确变了,变得异常冷静,只是那一股傲气确是永远改变不了的。

一个人若是少了这股傲气,这个人活着就无趣得很;可是一个人如果有了这股傲气,他的对手就有了诱他犯错的机会。

程小青也不例外。

他犯下的第一个错误,就是要人把那面巨网象帐篷般撑起。

他自己居然也钻了进去,带着他那柄最近才请当今江湖铸刀的第一名匠徐稚子打造成的奇型弯刀钻入了这面他自己设下的巨网中。

他不但要让白荻看一看他的刀法,也要让卜鹰看一看。却忘了魔教的魔刀绝不是给人看的。

这一点不但他自己忘记,卜鹰和白荻好象也忘记了。

白荻本来绝对不该忘记,也不能忘记的。

在那些神秘的沙漠和旷野中,在那些黑暗而恐怖的孤寂之夜里,他应该听过某一位天魔的咒语:“阿萨迷,般刹奇古古,阿诺萨奇古古,迦叶亚,德斯特尼,迦利亚,奇诺米西。”

那意思就是说:“至尊无敌的刀,使敌人的鲜血化为地狱之火,若有人的眼看过,他的眼必瞎,身心都将受火炼之苦,万劫不复。”

也许白荻曾经听过这咒语,但是他心里并不是真的想看这把刀,魔刀,他只是想乘程小青入网的时候,乘机冲出去。

所以巨网刚刚掀起一尺多高时,他的身子已经窜了出去。他整个人就象是贴着地面一样,平平的窜出去的,就象是一枝被强弓射出的箭。

这种身法并不好看,也并非时常都能用得着,可是练起来,却比练任何一种轻功都辛苦,所以武林中练过这种轻功的人并不多。

程小青显然也没有想到他会使出这种身法,拔刀时已迟了一刹那。

一弹指间即为六十刹那,可是在某些情况下,这一刹那就是生死之分了。

电光火石一闪,生死已经异途。

人类的生命,多么脆弱。

就在这一刹那间,眼看着白荻已自程小青身子的右边冲了出去。

当然是身子右边,程小青用的是左手,刀也在左手边,他身子右边的某一个角度正是他全身唯一的死角。

白荻的身法一展,不但可以乘机冲出,还可以从他的死角发动突击。

这一击,很可能就是致命的一击。高手决战,每一次出手都可能是致命的一击。

但是这一击并没有发出,白荻也没有冲出去。因为就在这一刹那间,忽然有极尖锐,却极轻细的暗器破空声。

白荻只觉得左腿的关接处仿佛被虫蚁叮了一下,仿佛有一刹那失去了知觉。

他身子的平衡力立刻被毁,虽然只不过是一刹那间的事,却已足够。

足够让程小青拔刀、出手;足够毁灭一个人的魂魄,将他打入万劫不复的火狱。

刀光一闪,带着种奇妙而诡异的弧度划出,就象是倒映在水中的一弯新月在水波被微风吹皱时那种变形的月影般的弧度。

没有人能形容这种月影的诡秘变化,因为每一次微风吹动水波时,水中月影都会有一种完全不同的变化。

每一种变化都不是任何人事先可以预料得到的。

白荻没有避开这一刀。

刀光一闪,一串血珠就象是一条珠练般斜斜的抛了出去。

白荻用尽全身力气,想改变自己的身法行动的规律。

他知道魔刀的可怕。

只要一刀得手,第二刀就会立刻跟着划出,依照对方行动时某种不变的准则划出,就象是鬼魂已附上了你的身一样,永远紧跟着你;第二刀之后,立刻就有第三刀,第四刀……

白荻明知它的可怕,可是悲惨的命运已经无法改变了。

天魔已经紧紧贴住了它的魂魄。

第三刀,第四刀,第五刀……血珠一串串抛起。鲜红的血珠,暗淡的黄昏。

但是白荻还没有死,刑部也不要他死,还有口供没有问出来,一条有关上百万两金银的口供,有时候远比几十条人命还重要的多。

白荻的身子已经站不起来,神志却仍清醒,脸上因痛苦而扭曲的肌肉,看起来就象是一个充满了怨毒的笑纹。

他仿佛是在带笑看着卜鹰,一个字一个字地说:“卜大老板,多谢你来看我,让我总算也看清了你是个什么样的人,我这一生再也不会忘记。”

卜鹰居然还笑了笑:“只可惜你这一生剩下的日子已太少。”

第三章 神仙公主

人退去,羊皮袋中的酒已空;卜鹰脸上的笑容却还在脸上,就象是已凝结成形。

就象是有人用一把刀,将那一条条扭曲的笑纹雕刻到他脸上去了。

黑暗的枯林外,却亮起了一串灯光,一连串巧手缀成的珠灯,一盏盏飘飞过来,在这凄冷荒寒的深山中,看起来明明应该象是鬼火,却又不象。

天上地下,都不会有如此辉煌美丽的鬼火。

四个黑脸白牙的昆仑奴,抬着张两丈长一丈五尺宽的平榻,自飞舞的珠灯中,大踏步而来。

一个神仙般的绝色丽人斜坐在平榻上,一头漆黑的长发轻柔如雾水,一双明亮的眼睛灿烂如晚星,身上穿着件非丝非麻、五色缤纷的彩衣,却将左边一半香肩露出,露出了一片雪白的皮肤,滑如凝脂。

她的手里也在发着光,一只用波斯水晶雕成的夜光杯里,盛满了蜜汁般的美酒。

她的笑容却比蜜更甜。

看见了这么样一个人,卜鹰却在叹气。

“是你。”他苦笑着叹气,“你到这里来干什么?这里不是一位公主该来的地方。”

“你能来,我就能来。”神仙般的公主发起了娇嗔,“我要来就来,谁也管不着。”

她生气的时候,笑得居然还是那么甜。

卜鹰却好象看不见。

“对,你可以来,幸好我也可以走。”卜鹰说,“我要走就走,别人也管不着。”

他已经振衣而起,好象真的要走了,神仙般的公主却象活鬼一样大叫了起来:“不行,你不能走!”

“为什么?”

“因为我是特地来找你的。”公主的眼珠子直转,“我有要紧的事找你。”

“什么要紧的事?”

“要债,当然是找你要债。”

卜鹰又在叹气了,他实在不能不承认,这个世界上比要债更要紧的事确实不多。

“这一次,我也在你们的赌局里压了一注,我赌那个白荻花一定跑不了的。”公主得意洋洋地笑,“这一次你总算输了。”

原来卜鹰赌的是白荻,白荻要逃走,他就赢了。那他为什么要用隔空打穴的功夫,用一块碎石去打白荻右腿的穴道,让白荻恨他一辈子?

卜鹰做的事,总是有很多让人无法明了的,他自己也不愿解释。

他本来就是这么样一个人,我行我素,谁都不顾。

所以现在他只问这位公主:“这一注你下了多少?”

“不多,一点都不多。”公主笑得更甜,“这一次我只不过押了两百五十万两而已。”

这一次轮到卜鹰吓一跳了,好象差一点就要从树上摔下来。

“两百五十万两?”卜鹰又在鬼叫,“你是不是钱太多了?你是不是有点疯病?”

“我什么也没有,只不过想赢点钱而已。”

“你若输了呢?”

“输给你又有什么关系?你又不是外人,两百五十万两又不算太多。”

卜鹰不但在喘气,而且开始呻吟,一个十八九岁的女孩子,居然把两百五十万两看得不值一文,遇见这种人,你能拿她怎么办?

除了喝酒之外,还能怎么办?

刚抢下她手里的水晶夜光杯,将杯中酒一口气喝下去,卜鹰就看见太湖三十六友中石伯人远远的飞奔了过来,就好象刚碰见鬼一样。

太湖三十六友都是钓友,钓友讲究的是忍耐、镇静、等,一定要能等,一定要沉得住气,水里的鱼儿才会上钩。

现在这位钓友早已将平日养气的功夫抛到九霄云外去了,喘着气道:“糟了糟了,跑了跑了。”

“什么事糟了?”卜鹰问,“谁跑了?”

“白荻花跑了。”这位钓友说,“他身受刀伤二十一处,想不到居然还是被他跑了。”

“跑去了哪里?”

“除了死路,他还能去哪里?”

程小青铁青的脸骤然在灯光下出现,脸上绝对没有任何一丝表情,“他不跑,也许还能多活些日子,跑了只有死。”

“带着五百万两一起死?”

程小青的脸骤然扭曲,就好象被人抽了一鞭子。过了很久才说:“是的,他还没有供出京城道上那七件大案的藏银下落,就滚下了那道悬崖。”程小青冷冷地说,“他是存心要死的,幸好他不管是死是活,都再也见不到那五百万两。”

珠灯仍在,程小青已去远,神仙般的公主居然也叹了口气,指着心口说:“好可怕的人,我真的怕死他了。”

“他本来不是这样子的。”卜鹰目送着程小青的身影,眼中带着沉思之色,“他本来是个很有朝气的年轻人。”

“他怎么会变了?”

“因为一把刀。”卜鹰的神色更凝重,“一把足可让他纵横天下的刀。”

“魔刀?”

公主脸上神仙般的甜笑已不见。“我只知道世上唯一的一把真正的魔刀,就是昔年魔教教主那一把‘小楼一夜听春雨’,可是这把刀好象并不在他手里。”

“刀本无魔,魔由心生。”卜鹰道,“如果有心魔附在刀上,不管他用的是哪一把刀都一样。”

“好好的一个年轻人,怎么会有心魔?”

“因为他的刀法。”

——水中的残月,妖艳的水波,随着水波扭动变化的月影,不可思议的速度,一串又一串的血珠,一刀又一刀。

卜鹰眼中仿佛带着种说不出的恐惧。

“我从未见到过那样的刀法,但是我知道,那就是魔刀。”他说,“一个人心中若是有了那样的刀法,心中就有了魔。心魔也就是天魔,天魔附身,心魔附刀,变化如意,纵横天下。”

卜鹰慢慢地接着说:“一个人如果能纵横天下,他怎么会不变?”

第四章 倩女青灯

白荻张开眼时,既不知道自己到了什么地方,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已经死了。

他张开眼的时候,跟闭着眼根本完全一样,眼前都是一片黑暗,什么都看不见。

他只觉得自己好象是躺在一块冰冷而坚硬的石板上,身上好象盖着床布单,而且也不知道是为了什么,全身上下竟没有一个地方可以动一动。

从他的脖子开始,下面的部分好象已经完全消失,连一点感觉都没有,刚才砍在他关节处的刀伤本来刺骨般疼痛,现在也麻木了。

他突然觉得很害怕。

在经过那么多次生死一线的惨痛经验之后,他从未想到自己还会如此害怕。

可是一个人如果只剩下了一个头……

他不敢再想下去。过了很久,他的眼睛总算渐渐习惯了黑暗,渐渐可以分辨出一些模糊的影子。

墙壁的影子、窗户的影子、盖在他身上的白布床单、床单下凸起的一个人的轮廓、窗外稍微比屋中黑暗一点的夜色、夜色中一棵孤零零的树影。

白荻几乎要欢呼起来。

他的身子仍在,只不过完全麻木了而已;而且被人很细心的绑住,让他完全动弹不得。

这里是什么地方?他怎么会到这里来的?是谁把他绑在这个阴森小屋里这张冰冷坚硬的床上?一路追杀他的程小青呢?还有那把诡异恐怖已到了极点的魔刀!

忽然间,一扇门开了,惨黯的光色照进来,照出了一条人影,看来仿佛是个女人的身影,仿佛很高,很苗条,还带着种很特殊的女人味道。

她的行动很谨慎,也很灵巧,行动间绝对没有发出一点声音来,一闪进门,就立刻回手把门掩上,很快的走到这张坚硬的板床前。

她的心在跳,跳得很快,呼吸也很急促,显得又兴奋、又紧张。如果能看到她的脸,一定可以看出她的脸上已泛起了红晕。

她是谁?来干什么?是不是想来杀白荻?

白荻可以听见她的心跳和喘息声,却猜不出她脸上是什么表情,是因兴奋而紧张?还是因为仇恨而紧张?她的手里是不是握着把杀人的刀?

她的手里没有刀。

过了很久,她终于伸出手来,做了件任何人都想象不到的事。

她居然只不过伸手去摸了摸白荻的脸。

她的手指冰冷,而且在颤抖,她用一根手指轻抚着白荻的脸颊和嘴唇,忽然把手缩回去,忽然又伸出来,很快地掀起了白荻身上盖着的被单。

有风吹过,白荻立刻可以感受到他的身子是完全赤裸着的。

更奇怪的是,这个女人不但用手抚摸他,而且俯下身,用滚烫的嘴唇亲吻,然后全身就开始不停的颤抖,就象是中了某种妖魔的符咒。

这个见鬼的女人,究竟在干什么?拿到她根本不是人,是个好色的女鬼?

其实白荻心里已经隐约可以感觉到她是在干什么了,象现在这样子还不要紧,怕只怕她下面还会作出什么更可怕的事来。

可是另一方面,白荻又很想看看她长的是什么样子。

天下的男人都会这么想的,自古以来,天下的男人心里想的事都差不了太多。

所以白荻的肢体虽然麻木,心里还是在动的。想不到这个女人却忽然走了,盖好白荻身上的被单,掩起门,象是来时一样的幽灵般消失在黑暗里。

更想不到的是,一个走了,立刻又来了三个,都跟她一样,穿着黑色的披风,行动间毫无声息,对白荻做的事,也跟她差不多。

这些诡异的女人竟将白荻当作了一个新奇的玩物,就好象抽过笺一样,分批进来赏玩,却又生怕被人知道,所以行动特别谨慎。

既然大家都分批来过,为什么又怕人知道?

看她们的身手,都很灵巧、很敏捷,应该都是练过轻功的高手。可是每一个对男人都那么饥渴,就好象多年没有碰过男人一样。

白荻实在猜不透她们的来历,也没有力气去猜了,这一夜他已经被她们折腾得半死不活了。

知道现在他才知道,一个饥渴的女人,有时候实在比十条饿狼还可怕。

幸好天已经快亮了。

天快亮的时候,这些女人就好象见不得天日的鬼魂般消失。

熹微的晨光照进窗外的院子,也照进了这间小屋,白荻才看清屋子里虽然显得有点阴沉沉的,打扫得却很干净,他身上盖的一床白色被单,也像是刚刚清洗过,看不出什么污垢。

外面的院子居然也同样干净,院子里不但有树,还有一丛丛黄菊,常青藤的叶子爬满了四面的低墙,显得说不出的幽静。

然后白荻就听见一阵清悦的钟声,过了半晌,就有三个人低垂着头,很安静地从院子里穿过。

三个人都穿着灰色的僧衣,光秃的头顶上都留着戒疤,显然是出家的僧侣。

可是三个人的年纪都很轻,身材都很曼妙,走路时虽然尽力在收敛,可是掩不住一种少女的体态。

原来这地方竟是个尼庵,不但这三个人都是剃度过的女尼,昨天晚上那些饥渴的女人想必也是的。

她们的行动那么谨慎,想必是因为这尼庵的清规本来很严,只不过她们还年轻,有时候实在忍不住那种情欲的煎熬。

在这个尼庵中,究竟有多少人是属于她们那一群的?刚才那三个年轻的女尼中有没有昨天深夜里曾经来过的人?

钟声响过后,就是早课和朝食的时候。白荻听到那一阵阵庄严的诵经声,想到昨天晚上那些急切而颤抖的手,心里的滋味实在很难形容。

有过了半天,就有人来打扫院子和这间小屋了。

来的一共有三个人,两个比较高,都长着张很秀气的瓜子脸,只不过脸上丝毫表情也没有,就象是刚冰冻过的美人。

三个人从头到尾都没有看过白荻一眼,白荻却一直盯着她们,只希望她们中有人会偷偷的对他笑一笑,或者悄悄地给他眼色,表示她昨天晚上曾经到这里来过,跟他曾经有过一段秘密的情缘。

可惜他完全失望了。

每天固定两次,有人来替他换药,喂他食物,来得也都是些面容冷漠、毫无表情的女尼,大多数都把白荻看成一个犯人,或者是一样东西,晚上那种灼热的情欲,在白天是永远看不到的。

白荻知道自己是永远分不出她们之中有哪些人在深夜曾经来过了。

日子就在这种极冷与极热两个极端中过去。这些神秘的女尼不但每一个都有一身相当高明的武功,对于疗治伤势,更有特殊的门道。

白荻的伤口居然复原极快,身体四肢很快就有了感觉。

这表示程小青的魔刀并没有让他变成残废,本来是件很让人高兴的事,可是白荻的日子却越来越难挨得过去了。

白天,他的肢体有时会忽然痒起来,痒得让人恨不得把那块地方的肉都挖掉。

夜晚的日子更难挨,那些饥渴的嘴唇和颤抖的手,简直让人要发疯。

幸好这种折磨总算将要过去了。

第六天早上,总算有一个人来结束了他的痛苦。

这个人是个身材极高的中年女尼,身上虽然也穿着同样的青灰色僧袍,可是质料和手工都比别人的好得多,而且洗得极干净,连脚上的一双白僧袜,都是干干净净的,找不到一点汗垢灰尘。

她的手也洗得极干净,而且保养得很好,指甲剪得很秃,显然正在练某一种内家掌力。

最重要的是她的脸。

白荻从未见过这么样一张令人觉得战悚的脸,她脸上的轮廓极凸出,就象是远古时被人用铜刀在极粗糙的岩石上雕出来的,充满了一种原始的野性,也充满了一种兽性的杀气。

无论谁只要看过这张脸一眼,非但永生再也不会忘记,而且决不会再想去看第二眼。

幸好她到这里来,只不过是要带白荻去见这里的主持天弃师太。后来白荻才知道,她就是天弃尼唯一的师妹天恨。

以天为敌,神佛俱弃;恨天绝地,孑然一尼。

第五章 铁罗刹

天弃师太就和她的师妹不同了,是个矮小瘦弱而慈祥的人。

也许她本来并没有如此瘦小,可是现在全身肢体都已因衰老而萎缩,只有一双眼睛依然泉水般清澈,依稀可以看出她年轻时的美丽。

禅房里洁净得仿佛就象是古墓内的石室,陈设也同样简单。这位天弃师太无疑是位修行极刻苦的苦行尼,可是看她精光内蕴的肤色和眼神,又可以看出她的苦行也许并非用在修练佛学上,而是用在修练内功的。

以白荻的眼力,居然也看不出这位瘦弱的尼僧内力的修为已经达到什么样的地步,他只能说,当世武林中,内力能胜过她的人,绝对不会超过五个。

天弃尼对他的态度倒很平和,一开始先问他的姓名身世来历,对于白荻这个名字,她看来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反应。对于武林中的事,她知道的显然不多。可是对他的家世,她却显得很有兴趣。

问过了之后,她才慢慢地说:“我不知道现在你是否已经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了。”她说,“这里就是天弃庵,也就是江湖传说中的寡妇庙。”

天弃庵、寡妇庙,这名字的确已足够说明很多事。

白荻当然也听过这名字。

在这里出家的,都是些为维护武林正义而战死的烈士遗孤,和一些洗手革面、自愿放下屠刀的女性凶煞盗匪。据说曾经纵横江南、杀人无数的女魔“铁罗刹”,就在这里出家了。

江湖中人对于这里的女尼,都保持着相当的尊敬,而且彼此相约,决不来骚扰她们的清修。所以这尼庵附近十里方圆之内,都是禁区。如果有人想闯进来,她们甚至会当场格杀,所以近年来已渐渐没有人敢犯这里的禁例。

“你被人追杀,又受了二十一处刀伤,如果没有人搭救,必死无疑。”天弃尼对白荻说,“所以我才会救你,而且收留你。”

她冷静的声音中忽然露出一种很奇妙的感情,过了很久,才轻轻地叹息了一声,接着说:“这当然也是因为我们有缘。”

白荻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只有听着。

“追杀你的人之中,有一个姓程的,叫程小青,已经来过了一次,只是还不敢硬闯进来而已。”

若是硬闯进来,还能活着出去么?

“可是我知道,这些天来,他一直都在禁区外巡查守候着,而且还调集了很多位武功极为不错的高手,只等你一出去,就格杀勿论。”天弃尼说,“你是个男人,他知道你在这里待不久的。”

“是。”白荻立刻说,“只要大师要我走,我立刻就走。”

虽然已经到了这种地步,他那种天生的傲气,还是一点也改不了。

想不到这年老体弱的天弃尼居然也有这么样一股傲气,只淡淡地问:“我若要你留下呢?”

天恨忽然大声插口道:“那么就得先阉掉他。”

“你说什么?”

“我说要他留下,就得先阉掉他,否则就是坏了这里的规矩。”

她气冲冲的大步走了出去,火气之大,到一大堆女强盗里去找,都很难找得到。

天弃尼轻轻叹息!

“快二十年了,想不到她还是这样的火爆脾气,尤其是对你。”她看着白荻,“她好象从一开始就见不得你这个人。”

白荻苦笑。

她为什么要阉掉他?是不是因为她知道自己无法得到,所以索性把他毁了?

深夜里那个高挑的女尼,那双颤抖的手,是不是也修剪得跟她同样整齐?

天弃又说:“也就因为她这种脾气,才造成她这一生的不幸,别人看她纵横江湖,不可一世,其实她也不知道吃了多少亏,受了多少苦。”

“江湖中谁不是这样的?”

“可是她受的苦,总要比别人多些,单只她身上受的内外伤在阴雨天发作时的痛楚,已非人所能忍受;再加上她的脸也全都毁了,整张脸都是用股上的肉重新做出来的。”天弃尼黯然道,“昔日的绝代,变成今日的模样。女人的这种哀伤又岂是男人所能体会?”

“何况还有寂寞。”白荻道,“终其一生,永远无法解脱的寂寞。”

“是的,寂寞,没有家、没有亲人、没有子女,什么都没有,对一个女人来说,无论她犯过什么错,这种惩罚都已足够。”

“所以我一直都没有责怪过她。”

“一直?”

“是的,从一开始,直到现在。”白荻说,“我早就知道她是谁了。”

“她是谁?”

“铁罗刹,昔年曾经在一夜之间杀尽江北五大堂中的一百多口壮汉,到最后才被雷火堂主用毒火毁去了面容的铁罗刹。”

天弃大师沉默了很久,眼角仿佛露出一抹讥诮的笑意。

“你错了,她不是铁罗刹。”天弃说,“雷火堂主毁不了铁罗刹。”

“她是谁?”

“她当然也是江湖中一个极有名的人,虽然杀手无情,却是人间的绝色。”

“大师说的是玉如意?”白荻问天弃。

“是的,她就是玉如意,她的脸被毁,就因为她的美色。”

“可是江湖盛传,铁罗刹确实已经在这里出家了,她正式受戒剃度时,还有人亲眼见到的。”

“那也不假。”天弃道,“铁罗刹确实就在这里,只不过另有其人而已。”

“另有其人?是谁?”

“是我。”

天弃看着吃惊失色的白荻,很平淡地告诉他:“我才是铁罗刹。”

第六章 恶夜

夜,夜深。

白荻知道他的那些访客今夜绝不会再来了,因为他的束缚已解开,四肢已可活动,已经不会再像玩偶般凭别人嬉弄。

他勉强让自己睡了一下,三更后才起来,四下寂无人声,也看不见秋光月色,天气仿佛已变得阴寒起来,冬天已经不远了。

他撕开盖在身上的白被单,撕成一条条一寸多宽的布条,把自己全身上下所有受了伤的关节全都紧紧绑住,好象准备要有所行动。

他应该不会走的,追杀他的鹰犬犹在窥伺,这里才是最安全的地方,他应该明白这一点,就正如他应该明白天弃尼对他的善意一样。

他果然没有走。

做好了一些随时都可以走的准备之后,他反而坐了下来。

院子里的梧桐下有两张石凳,他占据了其中一张,采取一种很舒服的姿势坐下,像准备要坐很久的样子。

他是在等人?

天色仿佛又阴暗了一点,远处忽然响起了一阵很奇异的风声,就象是风卷叶落般的“沙沙”声,而且来得很急。

风声骤响,就可以看见一条人影大鸟般在黑暗中横空飞过,脚点屋檐,“平沙落雁”,嗖的,飞雁般落在白荻面前。

在极暗极暗的夜色中看过去,依稀仍可分辨出这个人赫然竟是天恨。

自从第一夜之后,那位每夜都是第一位“访客”的高大女尼,难道就是天恨?

可是白荻对她却很尊敬,很快的就迎了出来;天恨看着他的目光中却充满了敌意,冷冷地问:“你在等我?”

“是。”

“你以为我就是每天晚上都要来一次的那位访客?”

白荻想不到天恨居然也知道这件事,所以立刻很老实地回答:“本来我确实是这么想的。”

“现在呢?”

现在白荻无疑已经知道他错了,对于情欲,天恨绝不像别的女人需要得那么多,对于情欲,她也已学会控制,她的身与心都有太多的痛苦需要她忍受。

“你呢?”天恨盯着白荻,“你究竟是谁?”

“我究竟就是白荻花。”

“你真的是因为被追杀受重伤,无意间逃到这里,被人救来的?”

“不是。”白荻居然很干脆的承认,“那只不过是个计谋而已,为的只不过是要让我混入这个天弃庵。”

“如果没有人救你来呢?”

“那我就死了。”白荻说,“可是他们一致认为只有这个方法可行。”

因为白荻花不但是出名难缠的大盗,也是大家公认的美男子;而且每个人都认为,美男子在寡妇庙附近是死不了的。

白荻苦笑:“他们说这是‘置之死地而后生’。其实我自己知道,这不过是一次试验而已,我就是试验品,无论成败,都不关他们的事。”

天恨显得很意外。她从未想到白荻会把这么秘密的事就这样在她面前坦白招认,而且还在继续往下面说:“这次试验最大的目的,就是为了要到这里来找一个人。”

“找谁?”

“一个别人都认为是大盗白荻花的人。”白荻苦笑,“最近他在京城附近连做七案,江湖中大多数人都认为是我做的。”

“他作案的手法跟你一样?”

“几乎完全一样。”白荻说,“唯一的一点不同之处,就是他喜欢杀人,再看着别人慢慢地死,死在他手里的人,身上最少有三十多处伤口,有一个甚至身受一百一十七刀,还没有完全断气。”

他在叹息:“江湖中最近虽然有不少凶人,可是像他这么残酷的,还是不太多。”

天恨的脸上没有表情,她的脸上根本不可能有任何表情,可是她的声音却已因愤怒而嘶哑了。

“你怎么知道这个人不是我?”

“因为我已经知道他是谁了。”

“怎么知道的?”

“凭我的鼻子,有很多人都认为我的鼻子比猎狗还灵。”白荻解释,“每一个人身上都有一种他自己的味道,每个人的味道都不同,你只要能分辨出他的味道,别的事随便他怎么伪装都没关系了。”

第一天晚上那位身材高大情欲旺盛的访客,身上岂非就有种很特殊的味道,如果她不是天恨,她是谁?

远处隐隐传来更鼓,已经过了四更,风更冷了,连梧桐的叶子都似乎要被风吹落,瑟瑟的秋寒中严冬已悄然而来。

黑暗中忽然亮起了一盏灯光,鬼火般舞了过来,轻飘飘地飘过屋脊,落在院子里。凄凉的灯光下,有一条瘦弱的人影,竟是天弃。

她身上穿着件宽大的僧袍,被风吹得一大幅一大副的飞扬而起;她的人也好象随时都可能被风吹走,也不知道会被吹到哪里去。

对于这一点,她自己好象也完全不在乎,这个世界上也许根本就没有人知道她心里真正在乎的是什么,喜欢的是什么,恨的又是什么。

身入空门,四大皆空,她这个人竟似真的已完全空了。

可是她身体里却仿佛充满了一种生生不息的力量,只要别人一点,不管往哪里一点,这力量就会从哪里爆发出来。

幸好她现在的神色还很平和,居然还向天恨笑了笑,说:“你好像不是为了要阉他而来的。”

天恨承认:“我不是。”

天弃问:“那么现在你准备怎么做呢?”

天恨毫无表情的脸上还是一点反应都没有,可是别的地方却已在这一刹那间有了激烈的反应。

这个山岳般沉稳的女尼,竟似在这一刹那间骤然爆发起来,她的双手已经分别用两种极端不同的招式,一拳一掌,击向白荻。

这一击虽然有雷霆之力,却不难躲避。就因为她出击前的声势太惊人,给了对方闪避的机会。

白荻果然避开了这一击。

就在他的身子闪开时,他看见天恨的身子也飞了出去。

他走了半个斜弧,走出了天恨那一击的威力控制下,天恨的身子却直飞了出去,撞上了梧桐;倒下去时,全身的骨节像爆竹般价响个不停;完全倒在地上时,身体已软得变成了一滩泥。

她显然已经将外家阳刚一类的功夫练成了内外并修的罡气,这一段苦练的过程,决非第三者所能想象,现在她竟似在一刹那间,就被别人用小天星一类的阴劲,震散了全身功力。

天弃尼脸上居然还是带着笑,用一种极悠闲而优雅的微笑问白荻:“你看你能不能接得了我刚才出手那一招?”

白荻仿佛呆了。

他全身上下都有种被冰水淋过的感觉,他甚至没看清天弃刚才是怎么出手的?

天弃轻轻地叹了口气。

“我知道刚才那些话你不是说给天恨听的,而是说给我听的。”她说,“你的天赋和机智都不错,只可惜武功还差了一点,所以你虽然算准了要找的人就是我,甚至连身上的味道都对,却还是不敢确定。因为你想不通那个高大的女人和我这个瘦弱的老尼怎么会是同一个人。”

白荻承认。

“就因为这一点,所以你才想让我自己出手。”天弃又叹息,“只可惜你还是忘了一件事。”

“什么事?”

“我出手时,你一定会后悔的。”

其实她还没有出手,白荻就已经在后悔了。无论谁发现自己的对手是天弃这么样一个人的时候,他都会后悔的。

天弃出手。

她出手的方法恨怪异,完全没有架势,也完全没有准备。

她出手时甚至好象根本没有在攻击对方,因为以她的身材,她那出手一击根本不足让对方觉得威胁。

可是就在她出手之后那一瞬间,她的身子已经开始暴长而起;等到她那一招完全击出时,对方的全身上下都已在她的威力控制下。

她瘦弱的身材,也在这一刹那间变得强悍而高大,全身发亮的皮肤都已绷紧,看来更变得可怕。

白荻本来已想到这种变化的,只可惜他明明想到了也没有用。

他只觉得呼吸忽然困难,全身都立刻在一种说不出的压力笼罩下,压得他甚至眼泪、鼻涕、口水、汗珠,都失去了控制,甚至连大小便都忍不住要流了出来。

幸好就在这时候,他已被点了七八处穴道。

压力骤然消失,他整个人也骤然虚脱,就象是条空麻袋一样倒在地上。

天弃仍然用那种悠闲而优雅的态度对她说:“你还年轻,一定不想死,我也不会让你很快就死的。看着一个活力充沛的年轻人慢慢的死在你面前,不但是种享受,也是一种艺术。”

她问白荻:“你希望你从哪里先开始死?”

白荻只觉得身上冷得厉害。

他一向有极坚强旺盛的求生力,他从未想到过死。

现在他想到了。

现在他才知道,要活着固然不容易,有时要死也不是件容易的事。

更鼓响起,已经是五更,黑暗的远方已经隐约有鸡啼传了过来。

本来一直都悠闲而优雅的天弃尼,光泽的皮肤竟仿佛骤然暗了下来,身子也仿佛扭动了两三次,接着,又抽动了两三次。

这种变化本来是很难让人注意到的;就算有些感觉,也不会放在心上。

可是天弃尼的脸色却突然变了,脸上突然露出种恐惧之极的表情,很慢很慢地转过头,去看天恨,就象是本来不敢去看她的,却又不能不看。

天恨的脸还是一张毫无表情的脸,软软地瘫在地上,看着天弃。

她的脸上虽无表情,眼中却有表情,而且表情很复杂而奇特,也不知是痛苦?是讥诮?是怨毒?还是怜悯?

“你?是你?”

“是的。”天恨回答,“我知道你为什么要对我下杀手,我不怪你;你也应该知道我为什么要对你下杀手。”

“你怎么出手的?”

天恨的回答好象和天弃问她的话没有什么关系,她只说:“我姓聂,三耳聂。”

“聂?下五门的聂家?”

“是的。”天恨淡淡地说:“我们下五门的人有很多旁门左道的功夫,都不是你们这些名门子弟所能了解的。”

天弃目中的神色显得更恐惧:“你对我用了什么毒?”

“也没有用什么毒,只不过在你的茶里放了一点鸡鸣五鼓断魂散而已。”天恨说,“这种药的毒性很特别,不管你在什么时候下的毒,它都一定要等到鸡鸣五鼓时才发作,而且时候一到,就必发无疑。”

她轻轻地叹了口气:“我实在想不到,我们竟会死在同一天,死在一起。”

第七章 尾声

柔软的波斯羊毛毡铺在一张已经开始温热的火炕上,就象是绿草如茵的春野;葡萄、杏子、桃李、香瓜。各种经温室培养出来的水果,盛在镶着七色宝石的黄金盘里,再加上水晶夜光杯中的兰陵美酒郁金香。

白荻看着卜鹰直叹气。

“我羡慕你,我一直都羡慕你。”他说,“我实在想不出这个世界上还有比你更值得羡慕的人。”

“快了,你马上可以过上让人羡慕的日子了。”卜鹰说,“你的名气越来越响,日子就会越过越好的,尤其是在破了这件案子之后。”

他微笑:“作案之后,摇身一变变成江湖中人人尊敬的尼姑庵主持,只凭一口混元真气,就可以随便改变自己的形体,这些都是别人想不到的,可是你想到了,你不成名谁成名?到最后一击不成,被杀灭口,也是他们那组织的老规矩。”

白荻用一种很神秘的眼神盯着他,忽然问:“你愿不愿意跟我换?换一天就好。”

“换什么?”

“把你换成白荻,把我换成卜鹰。”

卜鹰直笑,还没开口,已经有人替他回答了:“那不行。”

一个打扮得就象是图画中神仙般的绝色美人,恬恬地过来依偎在卜鹰身边。她的笑声比蜜酒还甜,眼睛就象是东方最亮的一颗大星。

“那不行。”她甜甜地笑着,“别的都可以换,只有卜鹰不能换,别的东西换掉都可以再找一个,卜鹰却只有一个。”

白荻的脸已经红了,赶紧用酒杯遮住自己的脸。

卜鹰大笑。

“你没有见过她吧,你想不想知道她是谁?”卜鹰故意很严肃地说,“那么我告诉你,她是位公主,一位货真价实、如假包换的公主。”

“公主?”白荻吓了一跳,仿佛有点不信,可是仔细再看看,又不能不信。

“只可惜我们地方太小,风景又不好,出产的东西又不丰富。”公主叹息着,“其实我们那里只出产一种东西而已,吃也不好吃,玩也不好玩。”

“那倒是真的,那东西实在没有什么太大意思。”卜鹰忽然向白荻作了个鬼脸,“你为什么不问问她那东西是什么?”

白荻想不问也不行了。“那是什么?”他问。

“那也不是什么,只不过是一种叫‘黄金’的东西而已。”

“黄金?”白荻又吓了一跳,“金子?黄金?”

“就是那种东西。”卜鹰也跟着公主一样在叹息,“他们那地方出产的黄金也不多,只不过比江南四省加起来还多一点而已。”

白荻笑了,大笑,把一大杯好酒都洒到半空中去,迎着窗外的秋阳,每一滴都在闪动着金光。

他忽然发觉生命竟是件如此美好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