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笛秀才:百战江湖一笛横 鸳鸯有偶春蚕苦

作者:转载发布时间:2011-03-06

我有一把长笛,是用足色的黄金铸成的。我喜欢布衣轻靴行走江湖,衣袂飘拂间总是露出它光闪闪的富贵之气,引得路人侧目。

但是没多少人敢来打这只笛子的主意,因为人们知道,一个稀松寻常之人是不会随便带着一把黄金笛子招摇过市的。

又有十套曲,一曰龙吟,二曰凤鸣,三曰紫云,四曰红霞,五曰摇波,六曰裂石,七曰金谷,八曰玉关,九曰静日,十曰良宵。但是没人从头到尾听完过,若非他早已死在我的剑下,便是粗豪朋友不耐细听。

也曾临水而照,呆呆地望着那白波粼粼的水光,往往映出一个颀长的影子,眉目清俊,愁容深锁。

在太湖边第一次看到她,她是穿了一件湖水色的衫子,乌云也似的云鬓高高堆起,一双笑靥霎时让太湖所有的青春少女们黯然失色。我只是觉得眩晕。那是一场从未见识过的明媚。

她叫骆冰。

再回想起这一幕,竟然模糊了那张容颜,只有那让天地都失色的笑铭记于心,阵阵疼痛。因为她的身边另有一位魁梧的男人。她可以对着任何人笑,但唯独对着他,那明朗的双眸才会变得尽态极妍。

我曾经渴望过,这场明媚能属于自己。

三年以后,我到了凉洲。

在南街积翠楼的墙壁上,我题了一行诗:“百战江湖一笛横,风雷侠烈死生轻。鸳鸯有耦春蚕苦,白马鞍边笑靥生。”

又落款道:“千古第一丧心病狂有情无义人题”。

因为那时候我对自己已经完全失望。

她不会忘记那个男人,而我又负了那个男人。那个男人,是我的红花会四哥。

她面如寒冰,一字一句地向我说红花会的那些切口,那些东西我已经熟得不能再熟,如今听来,只觉得字字如刀,割裂我心。我知晓,是自己的错。我不恨她,只是对自己失望透顶。

我理当不是一个禽兽,但是我却轻薄了自己的四嫂,我原以为自己会把这段情当作珠玉一样藏之于犊,谁知到头来还是犯了须下三刀六洞的大忌。

曾听过这样一句话:女人因为爱她的是什么样的男人而矜贵。

她因为拒绝了我而更让我神魂颠倒,也更对自己不齿。幸而,她爱的是英雄侠义的四哥,也被这样高大的男人所爱,我不能再度污辱了这场人间难得的明媚。自从四哥被捕,她很少再笑,我知道,她要把这些都留给四哥,她唯一的,最后的丈夫。

唯有那引滋滋叫着疯狂短去的火药导线是我的光明。

我追着它,仿佛飞蛾扑火,让它烧焦自己的翅膀,像所有骄傲的、高贵的灵魂一样离散人间。因为我不相信自己的灵魂是卑下的。

我是个骨子里异常骄傲的家伙。

我宁愿把自己的生命献祭给这场异常绝望的爱,用死来证明自己仍然是一个纯洁高贵的男人。

身上和脸上都是火辣辣的痛,意识失去的一瞬间,我的眼前突然闪过另一张脸,那张脸别有一番娇俏。那双眼别有一番深意。我懂。我对不起你。

一场火损毁了我的容貌。当然,这在那些粗豪朋友看来,是没什么大不了的,男人并非靠脸蛋生活。但我却从此失去了风雅自喜的心性,借着养伤修身,慵懒地游走江湖,形容枯槁,自以为已经如死灰一堆,青春就此终结了。

你既无心我便休。我不是和尚,可以听一曲而绝凡尘,却是一面悟,一面跌入。可见佛缘也是珍贵的东西,上天若不想舍于你,苦求也没有半点用处。

李沅芷。我记得这个名字,熟悉那个身影,更明白那双眼睛。第一次见她,只当是个刁蛮的丫头,富贵惯了,把江湖当作好玩的地方胡乱闯,时间长了,她一双总是含着讥讽笑意的眼开始忧愁,甚至有盈盈的泪光,什么都不懂的小女孩,本没有那份女人的风韵,眼角竟也开始含怨。

我披上袈裟,冷冷地跪在地上,想象自己心如死灰的样子。

但我发现自己竟然平静不下来。我突然总是在想那一身黑衣里,那双明亮灼人的眸子。

但更多的时候,还是幻化成那张让天地为之变色的明媚笑颜。我觉得自己完了。

余鱼同,这个名字变得如此沉重和微小,和它联系在一起的已经不再是谈笑却敌、朗吟轻酌的金笛秀才,而是一个浑身都是灰色的丑陋男人。

也许时间真的可以带走一切,包括我所有的痛苦和决心。兄弟一声招呼,我又情不自禁回到了红花会,一切都和以前一样,不同的是,我的头顶秃了,脸变得骇人。

我的身边多了一个影子,她形容憔悴,哪里还像一个官宦家的子女,我把自己的痛苦移植给了她,她仿佛就是当初的我,只是这次痛苦的制造者,正是我自己。

我突然可以正视骆冰了。我发现她只不过是个平常的女子,只是有个爱笑的毛病,她那份让我沉醉的风韵,也许不过是为人妇的成熟。总舵主给我们看过一个羊脂白玉瓶子,上面画着一个天仙也似的女子,美得几乎不可能存在于凡间,大家都啧啧称奇。我背过身去,心中一片澄明。佛说:“革囊众秽,尔来何为?”

所有的苦恼灾难,都是人心的欲望在造孽。

现在,我可以忘掉太湖,忘掉那个笑了,“多才惹得多愁,多情便有多忧,不重不轻证候,甘心消受,谁教你会风流?”

谁教你会风流?

我看到李沅芷眼角的笑,竟是那么相似的一种笑。原来可以这么美的女人,不仅仅只有骆冰。

原来人世间的幸福和痛苦,只不过是方生方死,方死方生。